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石椒草咳喘颗粒
发布日期:2021-05-16  来源:本站原创  作者:优克  浏览次数:15758




【成    分】陈皮、石菖蒲、虎杖、天冬、石椒草、百部、通关藤、臭灵丹、苦杏仁、鱼腥草、桑白皮。辅料为蔗糖、糊精。

【性    状】本品为浅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;气香、味甜、微酸。

【功能主治】彝医:搓止拉七。

            中医:清热化痰、止咳平喘。用于肺热引起的咳嗽痰稠、口干咽痒;以及急慢性支气管炎见上诉证候者。

【规    格】每袋装8克。

【用法用量】温开水冲服。

            成人:一次8-16克,一日3-4次。

            儿童:3个月-12个月服1/8袋(1克);1-3岁1/6-1/4袋(1.3-2克);4-7岁服1/3袋(2.6克);8-11岁服1/2(4克);每日3次。

【不良反应】 尚不明确。

【禁    忌】孕妇、哺乳期妇女禁用;糖尿病患者禁服。

【注意事项】

 1、忌烟、酒及辛辣、生冷、油腻食物。

 2、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。

 3、有支气管扩张、肺脓疡、肺心病、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。

 4、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,儿童、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
 5、本品不宜长期服用,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,应去医院就诊。

 6、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

 7、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

 8、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

 9、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

10、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
【药物互相作用】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
【包装】药用复合膜包装,每盒装6袋、每盒装9袋、每盒装15袋、每盒装18袋。

【有效期】18个月。

【贮藏】密封。

【执行标准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标准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WS-10449(ZD-0449)-2002-2010Z

【批准文号】国药准字Z20025635

企业名称: 云南优克制药公司

公司地址: 昆明市官渡区兔耳关

电   话:0871—6581767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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